本篇内容存在省略。
行政处罚
一般处罚都是由县级以上公机作出。警告和500以下罚款为派出所。
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,合并执行,制作一份决定书即可。
一案有多个行为人的,分别决定,制一式多份决定书。
罚款(不同于罚金)
范围
- 个人罚最高:5000
- 个人可听证:2000
- 派出所最高:500
- 适用简易程序:200
- 当场收缴(无异议):50
15日内到银行交,逾期每日加处3%,加处金额不得超过本金。
行政拘留
最长15天,多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的不超过20天。
文书:行政处罚决定书。刑拘的文书是拘留证。行政拘留无拘留证。
不送拘留所执行的情形:
- 已满14未满16的
- 已满16未满18岁的,且为初犯
- 70岁及以上的
-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
吊销公机发放的许可证
许可证指特种行业许可(旅馆、典当、印章、废品回收…)、枪支管理工作许可等。
营业执照不属于该范围。
从轻/减轻/不予处罚/从重
从轻减轻/不予处罚的情形:
- 主动消除或减轻后果,取得被害人谅解
- 受胁迫或诱骗的
- 盲人或又聋又哑的。
从重的情形
- 6个月内曾受治安处罚或一年内因同类(同类指大类,如“治安管理”“出入境管理”)行为受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。
- 刑罚执行完毕三个月内或在缓刑期间
- 阻碍民警执行公务
关于减轻处罚:
规定拘留并处罚款:可单独降拘留、单独降罚款、拘留罚款同时降、单独拘留,不可单独罚款。
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:只降拘留,不再罚款。
追溯时效
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:六个月。
其它违法行为:二年。
期限计算:从违法发生日起计算。持续性违法行为从结束日起算
办案期限
三十日,经上级公机批准可延长三十日
无限延长期限:行为人逃跑、不明等客观因素导致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。